『壹』 關於房地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2、行政法規:《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3、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當前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房地產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依法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部門規章:《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嚴格房地產用地管理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的緊急通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1307號――關於發布行業標准《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的公告、《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9號--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注銷前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
(1)房地產企業合同法培訓擴展閱讀
交易模式
地產交易形式
(1)一級市場。這是由國家壟斷經營的市場,它涉及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更和國有土地所有權的實現。經營業務包括:徵用土地,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以出售或拍賣的方式轉讓土地的一定時期的使用權;出租土地,定期收取地租等。
(2)二級市場。這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土地開發公司對土地進行綜合開發、經營所形成的市場。
外資進入房地產市場的主要渠道,包括外商直接投資、借用外債、境外機構和個人以自購和包銷方式買入商品房等方式。
房產交易形式
(1)房產買賣。其中包括國有房產的買賣、集體房產的買賣和私有房產的買賣。
(2)房屋租賃。
(3)房產互換。
(4)房產抵押。
樓市信息
『貳』 關於學習房地產法的問題
房地產基礎知識
一、房地產:房產和地產的總稱,也叫「不動產」。
房地產的形態:1、單純的土地;2、單純的房屋;3、土地和房屋的綜合體。
房產是房屋及其權利的總稱,地產是土地及其權利的總稱;
房地產是土地附在土地上不可分割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不可分離的物質及其權利構成的財產。(構築物是指不能進入的建築,如:煙筒、樹、路等)
房地產按類型分為:1、住宅用(70年);2、生產用(50年);3、經營用(門頭等,50年);4、行政用(市政府、法院等,50年);5、其他用(學校,博物館等)。
二、房地產業:從事房地產經營管理服務性企業的總稱。
房地產產業的主要內容:
1、 土地的開發和再開發;
2、 房屋的開發和建設;
3、 地產的經營(包括土地權的出讓、轉讓、租賃、抵押等);
4、 房地產經營(包括房屋的買賣、租賃、抵押);
5、 房地產中介服務(包括信息、測量、律師、經紀、公證等);
6、 房地產物業管理;
7、 房地產金融(包括信息、保險、金融投資等)。
三、房地產的特性
1、房地產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是自然生成物,位置不可移動,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因此決定房屋不可移動、固定性,使房地產受地理位置的限制;
2、地域差別性:每一個地區或者同一地區不同位置的房地產價值也不相同;
3、房地產的高質耐久性;
4、房地產具有保值、增值性,前提是國家的政局穩定,由土地性質決定,土地有限、不可再生,但人們對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大、增加,物以稀為貴,房地產作為龍頭產業,稅收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10%。
※ 房地產的前景
1、城市化水平走勢穩步提高,形成對房屋越來越高的需求。2010年城市人口達6.1億,每年需新建住宅3.27億㎡;
2、人口流動增加形成對住宅的需求;
3、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
4、城市的舊城改造,增加居民對住宅的要求;
5、深化改革與市場發展的促進對住宅的需求。
政府改革深化內需
1、 取消福利分房,實行住宅貨幣化;
2、 開發二手房市場;
3、 下調存款利率,吸引大批投資性客戶;
4、 下調稅費,出台法律法規,激勵住房需求。
五證兩書
一、《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該項目位置范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律憑證。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需求的法律憑證。
三、《國有土地使用證》
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經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
四、《建設工程開工證》
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開工證的建築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
五、《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六、「兩書」
《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名詞解釋
一、基本參數
※ 復式:區別於躍層,受躍層啟發,經濟型躍層結構(上下不一樣高);
※ 錯層:戶內樓板面高度不一樣,錯開出有樓梯連接,但未分成兩層,適合大面積住宅;
※ 進深:一幢建築物(房子)從前牆皮到後牆皮的距離(長度);
※ 開間:住宅的寬度,一間房屋內一面牆皮到另一面牆皮的長度(3m~3.9m較舒適);
※ 層高:房屋一層的高度,指下層樓板面到上層樓板面的高度(2.9m);
※ 靜高:一間房屋內樓板面與屋頂的高度(2.7m);
※ 戶型:根據家庭人口組成情況和國家規定的居住面積定額所確定的每戶居室;
※ 建築系數:「建築佔地系數」的簡稱,指建築用地范圍內所有建築物佔地的面積與用地總面積之比,以百分率計。用以說明建築物分布的疏密程度、衛生條件及土地利用率。合理的建築系數應在節約用地的原則下,盡可能滿足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防火、防爆等方面的空間要求,並保證足夠的道路、綠化和戶外活動場地。
※ 三通一平:通常指施工現場達到:路通、電通、水通,土地平整。
※ 七通一平:大的開發區域需要的施工現場要求:路通、上水通、雨污水通、電力通、通訊通、熱力通、煤氣通,場地平整。
二、與產權有關的概念
※ 房屋產權:泛指所有者對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權的一種,房屋產權指房產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有的權利。
※ 房屋權屬登記: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表政府對房屋所有權以及上述權利產生的抵押權等房屋他項權利進行登記,並依法確認房屋產權歸屬關系的行為。房屋產權登記應遵循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有范圍的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題一致的原則。
※ 房地產權登記:通常稱「產權登記」(包括房屋所有權登記和房屋他項權利登記)城鎮房屋所有權登記是人民政府為了健全法制,加強城鎮房屋的管理,依法確認房屋所有權的法定手續,在規定登記范圍內的房屋所在地產權管理部門申請所有權登記,經審查確認產權後,由房屋管理機關發給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登記是房屋產權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只有通過房屋所有權登記,才能對各類房屋產權實施有效的管理。
※ 共有產權:指一家房地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即共有人,在實踐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別按自己所擁有的份額的大小,對共有房地產享有一定的利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後者是指兩個以上權利人對全部共有的房地產享受同等的權利,並承擔相等的義務。
※ 房屋抵押: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所有者自行管理,債權人只按期取息,而無使用管理房屋的權利,待借款還清,產權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
※ 過戶:即更換房屋承租人姓名。
三、與面積有關的概念
※ 建築面積:建築物各層面積總和,每層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勒角以上截面計算,包括使用、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
※ 公攤面積:
1、 公共門廳、過道、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房等為整座樓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
2、 各單元與樓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以及外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50%
※ 商品房銷售面積 = 套內建築面積 + 分攤公用面積
※ 套內建築面積 = 套內使用面積 + 套內牆體面積 + 陽台建築面積
※ 使用面積: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生活使用的凈面積的總和。
※ 使用面積系數:用百分率表示,等於總套內使用面積之和除以總建築面積。
※ 輔助面積:建築物各層平面樓梯、走道、所佔凈面積的總和。
※ 結構建築面積:建築物各層中,外牆、內牆、垃圾道、通風道、煙囪(均為投影面積)等所佔面積的總和。
※ 使用率:使用面積與建築面積之比,用百分數表示。板樓:80%;塔樓75%;寫字樓70%;商場65%。使用率與人流量密切相關,人流量大的地方,使用率低。
※ 實用率:套內建築面積和住宅面積之比。
※ 商品房銷售面積 = 套內使用面積 + 分攤的功用建築面積
※ 套內建築面積 = 套內使用面積 + 套內牆體面積 + 陽檯面積
※ 套內牆體面積:公用牆為水平投影面積一半計入非公用牆為水平投影面積計入套內使用面積為室內各居室面積,如壁櫥等,以及不包含在結構面積中的煙囪、通風道、管道井。
※ 公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 套內面積 × 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
※ 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 = 公用建築面積 ÷ 套內建築面積總和
※ 公用建築面積 = 整棟樓的建築面積 – 套內建築面積 – 不應分攤的建築面積
※ 容積率:總建築面積與所用建築用地面積(總佔地面積)之比。
※ 建築覆蓋率:又稱「建築密度」,是指建築物基底佔地面積與規劃用地之比。
※ 綠化率:指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綠地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
※ 綠地率:指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綠蔭面積(包括綠地面積)與規劃用地面積之比。
四、與銀行貸款有關概念
※ 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做為還款保證按揭人在換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 按揭所用材料:
1、 身份證復印件;
2、 戶口本復印件;
3、 結婚證復印件;
4、 學歷證復印件;
5、 收入證明;
6、 購房合同復印件;
7、 營業執照復印件;
8、 三個月的連續稅單;
9、 固定資產的發票;
10、 借款申請表。
※ 契稅:指房屋所有權發布轉移時,就當事人所定契約按房價一定比例向新的房屋產權人所徵收的一次性稅費。它是針對房地產產權變動的專門稅種,也是購房過程中購房所承受的最大稅額的一次稅費,約為房價的1.5%
五、與住宅相關的概念
※ 公寓式住宅:相對於獨門獨院別墅,大多數為高層,每層有若干個可以單獨使用的套房,裡面一應俱全。
※ 花園式住宅:一般帶有花園、草坪、車庫樣式為二、三層,特點:建築密度低,內部居住功能相當完備,裝修華麗、富有變化。
※ 雙拼:連拼,疊拼。
※ 商住住房(SOHO):Small Office Home Office是住宅觀念的延伸,屬於住宅。但同時又融入了寫字樓的諸多硬體設施,尤其是網路功能發達,能使居住的同時從事商業活動的居住形式。事業一些小公司,以及依賴網路進行社會活動的人群。
※ 經濟適用房: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它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經濟性:是指住房價格相對市場價格而言即比市場商品房價格低,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指住房的設計和建築標准上強調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標准。
六、經濟適用房
我國在1998年房改的同時就實行了經濟適用房政策。
※ 經濟適用房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商業網點建設費以及契稅,減半徵收水電增客費等各種稅費。建設用地採取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優先給予辦理有關手續。另外,經濟適用房建設管理費只限於1%~3%,市場利潤被限在3%以下。
※ 經濟適用房價格構成
•住房建設的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
•審查設計和前期工程費;
•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
•建設工程費;
以上4項之和為基礎的1%~3%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3%以下利潤。商品房除以上8項外,還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如小區營業性配套公建費,人防建設費等),土地出讓金其利潤不受限制,由市場決定。
※ 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有什麼不同
•獲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免交土地出讓金;商品房採用出讓方式須交納土地出讓金;
•成本結構不同;
•租售政策不同,經濟適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購買條件和對象不同,經濟適用房享受政府優惠,其購買對象是特定的,只供給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商品房購買對象和條件不受限制;
•價格政策不同,經濟適用房出售實行政府指導價,不得擅自提價出售。商品房出售價格完全由市場決定。
※ 經濟適用房是什麼產權?與商品房有什麼不同?
居民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產權歸個人;
房屋的產權分四部分:使用權、佔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與商品房相比經濟適用房的產權只在收益權上與它們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後,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
銷售技巧
一、購房客戶的類型、特徵,如何應付
1、理智穩健型(40歲左右)
特徵:考慮問題深思熟慮、冷靜、穩健,不易被推銷員言辭打動,認為疑點的地方一定要搞清楚
措施:加強產品品質,公司性質、實力。獨特優點,出奇制勝。有理有據,虛心解決問題。
2、熱情沖動型(年輕男性較多)
特徵:天性愛激動,易受外界慫恿和刺激。
措施:趁熱打鐵狂轟炸。成交量不到50%
3、沉默寡言型
特徵:出言謹慎,外表反應冷漠。
措施:靜、引導。親切誠懇態度拉近感情。
4、憂柔寡斷型
特徵:猶豫不決,反反復復。
措施:從我的角度堅決的給他自信,讓客戶慢慢產生依賴於幫他的決定,分析清楚。
5、喋喋不休型
特徵:過分小心,想用言語說服你
措施:取得信任,加強產品信心、不會跑 適當引導,適當快刀斬亂麻,交定金一定要快,無後悔餘地。
6、盛氣凌人型
特徵:趾高氣昂、嚇唬、態度拒人於千里之外,外強中干。
措施:不卑不亢,保持原樣,尋找弱點,不抵怵。
7、求神問卜型
特徵:做決定之前找風水先生,決定權取決於此(別人手中)
措施:不要否定他的世界觀,以現代觀點配合其風水觀。適時提醒他一下,可接觸些了解些談得來 先肯定在否定,否定時強調任的價值。
8、畏首畏尾型
特徵:前怕狼後怕虎,一個問題反復憂慮,缺乏經驗,考慮太多。
措施:有力的業績品質和保證,強調肯定,不必產生其他想法。
9、神經過敏型
特徵:悲觀、什麽事都能刺激他。
措施:慎言 少說話、少說多聽,重點嚴肅說服
10、斤斤計較型(似5)
特徵:心思細膩,什麽都想要,想佔便宜。
措施:要用氣氛逼他,盡快做決定,馬上調價,強調已經有優惠
11、借故拖延
特徵:個性遲疑,推三推四。
措施:追查客戶不做決定的真正原因,路過閑人、市調,
參考資料:http://bbs.qq.com/cgi-bin/bbs/show/content?club=3&groupid=107:10142&messageid=153695
『叄』 房地產開發企業如何做培訓
房地產公司的培訓一般可以按照各個部門的分工不同劃分為:商業地產、工程管理、規劃設計、景觀設計、營銷策劃、銷售技巧、采購管理、運營管理、項目管理、成本管理、物業管理、財務管理、稅務籌劃、人力資源、客戶關系、企業戰略、項目管控、標桿專題、樓盤考察、投融資管理、精裝修管理、旅遊地產、養老地產、工業地產等。
『肆』 房地產企業培訓計劃該怎麼做
培訓項目:技能培訓、專業培訓、禮儀培訓、企業文化宣導培訓。你首先做好回項目定位。 培訓內容:答根據你所選擇的培訓項目確定培訓的具體內容。例如禮儀培訓:站姿、妝容、走姿、語言等等。
培訓場地:根據培訓的實際需要選擇:會議室、工作崗位等。
培訓時間:根據培訓內容確定培訓需要多長時間,是否反復培訓。
其他:是否需要外協的專業培訓機構,參加人數多少,預算費用,培訓前的測評及培訓後的測評。考核培訓效果。
有的培訓內部就能完成,像禮儀培訓:站姿、妝容、走姿、語言等等。有的培訓要請專業的講師,像地產銷售培訓劉顯才在行內做的很響,售樓員心態培訓中華名師網的王思齊、韓晶講師做的不錯。
『伍』 房地產培訓的相關法規
土地管理法
在土地管理法中,我們重點了解以下幾點內容就可以了:
1) 新的土地管理法是9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
2) 我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3) 有關土地的六項制度: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建立土地調查制度
國家建立土地統計制度
國家實行土地佔用耕地補償制度
國家實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4) 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房地產交易管理制度
所要了解和熟悉的內容:
1) 城鎮房地產交易的范圍:包括各種所有制房屋的買賣、租賃、轉讓、抵押,城市土地所有權的轉讓以及其他在房地產流通過程中的各種經營活動。
2) 房地產交易的形式: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和房屋租賃。
3) 《房地產管理法》規定了五項基本制度:國有土地有償有期限使用制度、房地產價格申報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房地產估價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和房地產權登記發證制度。
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所要了解和熟悉的內容:
1) 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只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才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2)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
3) 房屋權屬登記分為:總登記、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注銷登記。
4) 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片》、《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
租賃條例
所要了解和熟悉的內容:
1) 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2) 申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提交下列文件:書面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件、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
3) 經審查後頒發《房屋租賃證》,該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4) 房屋轉租的應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且不得超過原租賃期限。
物業管理條例
所要了解和熟悉的內容:
1)住宅小區在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前,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管理。
2) 住宅小區應成立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由住宅小區內房地產產權人和使用人選舉的代表組成,代表和維護住宅小區內房地產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3)物業管理合同應當明確:管理項目、管理內容、管理費用、雙方權利和義務、合同期限、違約責任、其他等。
4) 物業管理合同和小區管理辦法,應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5)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應當根據所提供服務的性質、特點等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經營者定價。
房屋抵押貸款管理規定
所要了解和熟悉的內容:
1) 銀行辦理各項以房地產作為抵押的貸款業務,抵押人(借款人)和抵押權人(貸款銀行)必須簽訂書面抵押合同,並自抵押權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 房地產管理部門要依法對抵押物進行嚴格審查,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抵押物是否符合準許進入抵押交易市場的條件;抵押物是否已經抵押,抵押人提供的房地產權利證明文件與權證存根及檔案記錄內容是否相符,查對權證號與印章的真偽等,並由審核人簽字在案。
3)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認為需要確定抵押物價值的,可以由貸款銀行進行評估;或委託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附屬的事業性房地產估價機構進行評估,並經抵押權人確認。
有關房地產稅費及按揭手續費
①房地產證費用:房地產證登記費、契稅、印花稅
②按揭費用:房屋保險、律師見證費、抵押登記費、印花稅